依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必定的关税产品第一次扫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产品第三次扫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2号),对美加征关税产品第一次扫除延期清单和对美加征关税产品第三次扫除延期清单将于2021年9月16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议,对上述产品延伸扫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81项产品,延伸税委会公告〔2020〕8号和税委会公告〔2021〕2号规则的扫除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持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办法所加征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