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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 实施8类工程共60项

更新时间: 2024-04-03

  莆田网讯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开展2024年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指出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主办单位要会同县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项目化、清单化快速推进,按期保质保量达成目标,把实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1.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2024年全市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2000个,新增校舍面积20000平方米。

  2.开展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依照国家标准改造照明卫生标准不达标的公办中小学校教室1364间。

  3.实现全市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全市配置595套多媒体设备。

  4.推进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通过新建、改扩建、修缮及保教保育设施更新配置等形式,提高15所城镇公办幼儿园办学质量。

  6.建设莆田中山中学新校区。2024年建成投用,计划增加学位2700个。

  7.建设荔城区实验学校。2024年完成整体的结构建设,建成后计划增加小学学位2160个、初中学位1500个。

  8.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2023年每人每年89元提高到2024年每人每年94元。

  10.开展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从县级以上医院抽调50名(其中市属医院医师占30%以上)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进入全市5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医疗帮扶。

  11.开展适龄女性人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为具有我市学籍或户籍的13—14周岁适龄女性继续开展自愿免费国产二价HPV疫苗接种。完成2023年项目对象的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对2024年项目对象进行第一剂次疫苗接种。

  12.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新建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一栋。2024年实现主体封顶。

  13.建设荔城区中医院新院区。开工建设门诊综合楼、急诊医技病房楼、连廊及配套工程。

  14.续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农村水厂2处,推进莆田市第二水厂迁建主体工程建设;实施荔城区北高镇至秀屿区埭头镇供水主管网联通工程;对荔城区黄石镇(一期)及涵江区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三江口镇实施一户一表改造,铺设供水管网200公里。

  17.创建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在仙游县园庄镇、北岸山亭镇打造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

  19.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10个,积极组织申报福建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5个,创建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10家以上。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工作。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21.改造提升电力“双满意”项目。完成10个老旧小区电力设施、10座高层住宅(大中型小区)双电源改造,推进10个地下易涝配电站房整治工作。新建、改造205个农村配电网台区。推动全市新建600个公共及居民个人充电桩。持续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和结算服务。

  23.保障基层网格化运营。继续对全市976个村(社区)基础网格站建设和运营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28.推进高速公路配套连接工程建设。建成莆炎高速白沙服务区,加快莆炎高速涵江江口互通及接线.续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立体停车场。建设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地下二层停车场,规划新增停车泊位192个;在门诊西侧停车场建设地下立体停车场,建设三层机械停车位,规划新增停车泊位476个。

  33.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木兰溪支流生态治理。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7万亩,综合治理河流长度6.8公里。开展城厢区延寿溪支流院里溪、涵江区萩芦溪支流萩芦段河道治理工程。

  35.提升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全市55个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设施开工建设。

  37.持续推进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木兰溪防洪工程盖尾段B1标段建设,实施木兰溪港利水闸拆除重建工程。新建堤防1.96公里,开工建设水闸1座、穿堤箱涵及穿堤管4处。

  38.开展多渠道保障就业行动。2024年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0人。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招募“三支一扶”人员70名。资助一批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

  39.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2024年度万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

  42.提高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各县区(管委会)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全市统一标准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市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75元(比省定最低标准高15元)。

  43.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17元;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4元;困难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17元。

  44.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00元和1400元提高到2100元和1700元,从2023年7月1日起补发。在此基础上,从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照省级标准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执行。

  45.建设长者食堂及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示范性长者食堂50处。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处。

  48.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多功能运动场4个,社区智慧“运动角”3个。

  49.扩大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范围。建设“莆田校园健身智慧云平台”,以预约方式有序向社会开放。

  53.启动兴化府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二期修缮项目。2024年加强完善街区消防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更新街区内城市水、电、雨、污管网,推进传统街区立面改造;开工建设街区地下停车场。

  54.提升公共安全应急保障水平。2024年组织7场防灾减灾演练,提档升级7个基层应急避灾点(地震避难场所),打造7个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组建7个基层应急指挥服务站,建设7个安全文化宣教基地。推动全市学校防灾避险演练100%覆盖。

  55.完善AED应急救护体系。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和学校、社区配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70台;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200场、20000人次以上;培训救护员7000人。

  58.完善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设施。提升完善全市209所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设施。

  59.建设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在消防救援队伍辖区面积之外且未建立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的行政村(260个)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制度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