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居住社区质量,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天津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6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各区将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
同时公布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按照该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应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站、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超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停车及充电设施、多功能运动活动场地、儿童娱乐设施等共六个方面21项具体内容。
到2025年,全市各区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显著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全市各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明显提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结合实际,考虑人口规模、管理幅度、公共资源配置等因素确定社区规模。新建社区原则上以居民3000户左右的管理范围确定;其他社区的规模结合实际做调整。2021年底前,各区要统筹划定居住社区范围,明确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实施单元。根据真实的情况,各区可调整居住社区范围。
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结合实际,可进一步细化完善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内容和形式。
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优先在居住社区内实施居民最迫切地需要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雨污水管网改造等内容。
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有效利用公有住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推进相邻居住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
打造慢行系统,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居民出行、生活提供便利。
按照“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原则,新建住宅项目根据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内容,切实做到“四同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
科学评估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对规模较小的新建住宅项目实行按需配建;对规模较大的,要合理划分成几个规模适宜的居住社区,按照标准配齐设施。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管理工作的领导。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暂不具备条件的,以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为小区提供服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加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网心向党 扬帆起航”宝坻区网信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