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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 2023-12-09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所述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13,257,044.9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644,885.84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6,0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3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物流系统供应商,专注于工业生产里的智能物料传送、仓储、分拣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服装、家纺缝制行业,企业能为其提供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工厂内部生产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细分行业主要市场参与者之一。同时公司的产品也应用到汽车零部件等行业中。企业来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能为缝制公司可以提供从原料出入库、缝制加工、熨烫后整、到成品出入库等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仓储分拣、物料传送、数据采集及分析等功能。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链由智能物流装备延伸到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装备,产品链进一步扩充与丰富,为客户提供更智能快捷制造的同时做到安全制造、绿色制造。

  公司提供的智能工厂装备最重要的包含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智能非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最重要的包含立体仓库系统、交叉分拣及辊筒分拣等平面分拣系统、以及各类输送系统)、生产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如线外系统、MES、WMS 等)等子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发展了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空中悬挂OHT、家纺服装线头清理机等新产品。

  (1)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是缝制企业智能工厂物流系统核心组成部分,该系统主要安装在缝制企业的缝制车间,采用电脑化管理,融合企业级数据库、管理软件、电子技术、RFID射频技术、工业自控技术、物理运动技术等于一体,是一套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缝制生产流水线设备系统。针对不同的下游服装、家纺行业特点和客户的真实需求,公司开发了多种类型的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最重要的包含S50型、S70型、S80型、S100型、S200等。

  (2)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主要是针对团服套装定制、私人服饰定制以及电商的存储、筛选、分拣、配对等工作的需求。该系统能同时分拣运输多类服装,多类款式、颜色、尺码等,实现对于物品信息的自动识别并根据公司制定的存储分拣规则高速自动配对分拣。应用于分散式下单模式场景,满足小批量、多批次的快速翻单需求,对接精准发单。能节约大量仓储分拣人力资源,并提高分拣准确率及分拣速度。该系统另一特点是采用立体高效能的自动悬挂式存储模式和自动无人化的悬挂式分拣系统,对现有的作业空间环境进行最优规划,充分的利用了厂房的高度空间,实现空间的高效利用。以最小的面积实现足量的存储,优化传

  (3)智能非悬挂式仓储物流系统。智能非悬挂式仓储物流系统主要由智能仓储系统(立体仓库系统)、柔性输送系统(自动化输送与搬运系统)、自动化分拣系统(交叉分拣、辊筒分拣等平面分拣系统)、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组成。

  (4)生产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公司对所出售的生产系统及仓储系统设备均配备有相关控制及信息管理软件,公司也单独出售线外系统(主要构成为信息采集装置(如扫码枪)、信息展示装置(如平板电脑等)及相关管理软件)。企业主要针对纺织服装类企业开发了针对性、综合化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也就是MES系统。MES软件即制造公司制作过程执行管理软件,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司基于对下游缝制行业的深入了解,开发的MES软件可以与客户智能悬挂生产系统、仓储分拣系统、ERP等系统实现数据双向对接,为缝制企业提供包括智能订单管理、智能计划排程、智能工时管理、智能物料管控、智能裁剪管理、智能裁片管理、智能生产管理、智能人员管控、智能生产看板、智能品质管控、智能数据监控等管理功能模块,为企业打造一个扎实、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5)综合性智能物流系统。综合性智能物流系统为基于公司过往提供的各子系统的能力,在单个项目合同中,将悬挂生产子系统、各类仓储分拣子系统、及各类配套软件等融合贯通,协调运作,将物料输送、仓储、分拣、数据采集及分析在仓库及生产车间之间打通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综合性的智能物流系统。通过合同的实施,可以实现客户工厂生产、仓储的物流及数据整合贯通,形成智能工厂。

  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由窗扇、窗樘和分别安装在窗扇、窗樘上的自动开启装置组成,自动开启装置由开启器、报警器和电动或气动控制器件等构成,系统包含机械构件、控制系统、传感装置、软件系统等,能在火灾发生触发系统后的数秒内自动开启,及时排放烟雾,也可在需要进行通风时开启设备通过空气对流的方式实现自然通风。

  随着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市场在推进智能制造同时也逐渐关注安全制造,公司将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市场资源优势,将智能物流装备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装备进行无缝链接,为客户提供更加优秀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

  公司的产品结构是模块化的:(1)就智能悬挂类系统来说,生产系统同型号单个工位的设备是相同的,所以配置的电器、机械等结构是相同的,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的轨道结构、分拣口结构等是类同的,所以,产品硬件部分定制化的成分很大部分在于根据客户工厂的具体情况设计的工作站、分拣口数量及系统摆放及轨道等走线)就非悬挂系统来说,比如立体库主要由货架和堆垛机组成,视客户需求定制货架尺寸,选择堆垛机型号;再比如公司的直线分拣机的分拣台车是一样的,分拣系统视客户对于分拣设备规模的需求,设置数量不同的分拣台车等;(3)就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来说,生产同类型的整窗所包含的电器、机械等结构是相同的。(4)公司设备的配套软件,需要在设备安装现场安装,并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比如工作站数量、分拣口数量等等)进行参数的设置。根据上述产品特性,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如下:

  (1)自加工:悬挂生产系统、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中,客户对于产品定制化的硬件部分主要是由产品金属框架及轨道壳体尺寸定制加工来实现,具体的加工就是对于定制型材的切割、钻孔等简单机加工,工艺较为简单,但是各客户所需尺寸规格差异较大,需要密切配合,这部分由公司加工完成;(2)直接对外采购:除上述部分由公司加工外,其他非标准件由供应商根据公司图纸、参数等要求提供,标准件由公司选型采购;(3)委托加工:由公司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材料,加工商根据公司设计要求加工后提供给本公司;(4)部件组装及固件写入:供应商提供的注塑件、电器组件、五金件、气动元件等零部件抵达公司后,公司组装成小型部件;对于控制模块,公司向其中写入固件(驱动及控制程序);(5)项目现场硬件安装:已经装配的小型部件及其他零部件装箱发运客户现场组装,少数大型外购件,比如立体仓库使用的货架、堆垛机等,由供应商直接发往客户现场,在现场安装;(6)软件安装:设备硬件安装完毕后,公司需要在设备主控电脑中安装业务管理程序及控制程序,并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参数设置,与各控制模块通过现场网络链接完备,并于客户的数据库系统对接完备。公司相关程序均由研发部门开发完善,且其以软件的形式存在,无实物生产过程。执行完上述程序,公司的设备即生产完毕。

  (1)各品类零部件采购模式。对于公司自加工型材,由型材企业根据公司要求加工后提供给公司。注塑件,均由供应商根据公司要求生产供货。电器组件及设备、五金件、气动元件等除标准件外,由供应商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加工后供货。部分工控单片机等电子部件及少量其他部件,由公司提供委托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零部件,由委外厂商按照公司给定的技术要求完成相关加工作业。对于公司常用零配件、原材料,公司会有部分备货。

  (2)供应商管理。公司通过收集市场信息结合经验判断筛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整理添加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信息库,公司已构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供应商考核,对于供应商供货的质量、交货期、服务等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进行供应商的动态调整。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库存需求制定采购清单;采购人员对供应商信息库里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对比,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员对供货情况进行跟踪,并检验供应商供应的原配件,验收合格后入库。

  公司主要以直接销售模式销售产品,并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关系。公司在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广东、福建、东北、西部、中部等省份或区域建立了区域销售网络,及时了解当地的客户需求信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销售流程,从合同洽谈到项目完成共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与客户进行接洽并了解客户需求,再派专人考察客户现场场地,之后提出设计方案,与客户协商后确定方案、报价、草拟合同,经公司对合同评审通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项目需要,向仓库申请备货,仓库发货时安排人员跟进项目的安装、培训及验收工作;后期继续跟进收款对账事宜。

  研发中心根据市场及各渠道信息对于研发需求进行初步评估,通过后由各研发部门将初步评估下发具体研发小组进行产品研发调研;研发小组调研后向研发总监提交相关调研报告,主要包括:研发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度;产品研发可行性;市场需求情况;新产品研发成本和预期的效益;批量生产条件;公司人财物现有资源能否满足项目需求;知识产权风险情况等。研发中心就调研报告组织本部门、市场部门及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是否启动该项目计划,如讨论通过将启动填报《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书》。相关研发部门填写完成《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书》后依次递交部门主管、研发中心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发中心总监统一分派研发项目编号,该研发项目正式启动。项目立项后根据《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计划书》进行初步方案设计、产品中期评审、产品设计完成评审、产品试制与测试、项目验收、检测、认证及科技成果发表及项目移交,最终研发中心项目组需将项目有关的物料清单、产品生产流程、制造工艺、工装、测试点等有关文档移交到项目中心及制造中心相关部门。

  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物流装备上进行了一系列的产品创新以及发展了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装备,在产品构成、采购生产模式、业务拓展等方面具有一致性,均属于公司智能工厂产品体系,公司经营模式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1)智能制造领域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优势减弱,人口红利出现拐点。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就业人口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0.07%。在制造业劳动力比较优势减弱的情形下,智能化转型从供给侧提升企业生产要素中的科技要素,提升劳动生产率,成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转型方向。2016年12月工信部印发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2025年前,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实施“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二步,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劳动力、产业转型、政策和技术四大因素正在助推中国制造业工厂智能化改造。但中国智能制造总体水平偏低,处于电气自动化+数字化发展阶段,但细分行业差别大,多重原因影响工业化进程。

  (2)服装生产等缝制行业的智能化现状。目前,在缝制类工厂生产过程智能化升级改造中,多数企业从应用智能化悬挂生产系统开始做起,将生产车间的生产数字化、智能化。行业头部企业开始将整个工厂的物流体系,包括从面料到生产到成品库的系列物流输送环节打通,避免信息孤岛,形成智能化工厂。纺织服装业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升,传统生产模式导致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减少,生产复杂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导致对智能制造形成较大需求。

  2、基本特点。缝制行业智能制造车间,将传统的捆包流生产流程升级为单件流生产流程,可以实现“数据化、部件化、智能化”生产。即生产全过程数据通过RFID采集的方式实现数字化;将产品制造过程分成若干部件,通过智能悬挂生产系统实现多款、多码、多色、多部件分别加工拼接;通过生产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智能、自动、精确的对繁杂的工序进行管控,完成管理和制造的对接。除上述数字化车间功能外,加上具备智能自动存储及分拣的面料库、成品库,以及各环节之间的输送线或者AGV等自动输送系统,可以构成整个智能工厂的整体框架结构。目前,虽然行业智能制造取得一些成效,系统中使用的传感器、专用控制器件、控制软件等很多国内均可制造生产,但是高端领域的一些核心部件,比如高端的PLC从稳定性考虑还是会大量采用国外品牌产品。

  从近期来看,随着工业软件的普及和升级,感知元件、新传输技术以及智能设备的使用,构建缝制类行业智能工厂的基础元素已经基本构建,缝制行业较大规模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将逐步从数字化车间升级到智能化工厂整厂改造。从中长期看,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更多运用,使得大量工业数据会不断连接、运算、迭代,最终形成能够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高度协同制造模式。

  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需要机械、电子电器、控制、计算机与网络、生产制造等各方面的技术人才,以及能够根据行业特点进行整体系统规划的人才。以应用于服装业的智能物流产品为例,其设备的生产不但需要机械设计、信息技术等科技型人才,还需要深度熟悉服装厂缝制具体工艺的经验型人才,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能整体把握服装厂从面料存储、发料、剪裁、缝制、整烫、包装到仓储、批发、配货等整体生产流水操作的系统规划型人才,各种类型人才的密切无缝配合是生产智能物流系统产品的关键因素。

  智能物流装备及配套系统具有定制化特点,要求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总体规划、系统集成、产品研发以及现场实施能力,对各类物流软、硬件具有较深的研究,并熟悉客户所在行业及客户本身的生产工艺和运营管理的特点,才能根据下业客户的需求提供高质量定制化服务。因此,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经验为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智能物流装备及配套系统为非标准产品,例如为一个服装生产公司可以提供物流整体智能化升级服务,既要为其生产流程提供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用于加工,又要在后道处理过程中将智能生产系统进行延伸提供自动输送及智能分拣设备,还要为仓库提供智能仓储、分拣、装箱系统,并且,需要通过软件将各子系统打通链接为一个整体。不同项目之间即有联系又一定的差异,对于供应商的集成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由于系统投资额一般较大且较为复杂,不同客户采购智能物流系统项目往往通过多方位考虑后才进行采购。技术水平、行业经验、市场信誉等是客户选择物流系统供应商的重要判断因素。

  公司是少有的可以自行研发生产从面料库、到生产流水线、到成品库以及其间自动物流传送等全套智能物料传送、存储、分拣装备,以使缝制企业具备生产全过程智能工业物联系统的竞争者,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智能工厂产品链进行了不断创新,发展了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空中悬挂OHT、家纺服装线头清理机等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升级公司解决方案优势。

  公司已与大杨创世、阿迪达斯、安踏、海澜之家、HM、迪尚集团、如意、优衣库、乔治白、梦百合家居、以纯、迪卡侬、江苏阳光、罗莱家纺、耐克、九牧王、富安娜家纺、梦洁家纺、申洲国际、特步、波司登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家纺品牌商自身工厂或者其代工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国内一众品牌服装、家纺、家居生产企业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是行业内新产品、新技术的开拓者。公司已成为行业品牌突出,有较强技术实力,少数能够为客户提供整场化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解决方案的输出者。

  随着劳动力成本逐渐增加及新冠疫情冲击让更多的企业开始寻求如何依靠设备来增加效率,特别是5G工业互联网逐渐开始应用,传统的局部单机设备改造,工业生产信息孤岛问题将成为制约企业效率提升的障碍,工业软件的普及和升级,感知元件、新传输技术以及智能设备的使用,缝制类行业智能工厂的基础元素已经基本构建,缝制行业较大规模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将逐步从数字化车间升级到智能化工厂整厂改造。报告期内,公司在实现整厂数据互联的基础上,正在数字孪生上进行创新与探索,将采集的大量数据进行模拟运算,推动流程再造,推动设备逐渐物联。

  在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未来制造工厂将大量采用AI+ loT相结合的技术,使得大量工业数据会不断连接、运算、迭代,最终形成能够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的高度协同制造模式,AIoT制造将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818,307.24 元,同比增长49.79%;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 13,257,044.98 元,同比减少 16.93%;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84,875.40 元,同比增长169.3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599,154,225.74元,同比增长 14.2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 437,806,208.25元,同比增长 1.68%。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智能装备业务,市场需求得到稳步回升,营业收入也较上年保持快速回升;新设立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主要来发展厂房中的智能消防及通风系统业务,逐渐完备产品链。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47,300.00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3,259,030.5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94,388,269.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6874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账户为发行费用支付账户,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30日于发行费用支付完毕后注销。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及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瑞晟智能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智能”)收到募投项目资金后使用情况如下:

  现金管理支出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2020年10月9日,公司、瑞峰智能及民生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