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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到超市购买酸奶的小吴日前向大家传播着她的购物“秘诀”:挑奶制品要拿藏在后面的,因为后面的商品生产日期靠后而且食品更新鲜。小吴的“秘诀”不禁引人思考,本来是以便利为本的自选超市,怎么反而利用起了这份难得的“便利”招牌,将生产日期较早甚至濒临过期的食品摆放在最易拿取的位置,而新进的新鲜货却大都摆在最后面?
昨天在南开区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在奶制品货架区域看到,鲜奶整齐地一排排码放着,消费者触手可及的5包光明鲜奶上面的生产日期写着2009年3月7日,而拿出最后一排的鲜奶却发现,上面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3月10日。
仔细查找奶类食品货架,发现不少鲜奶、酸奶都是将生产日期比较靠后的新货摆放在了最后面。但是记者在购买时,很少看到有消费者挨个看商品包装的生产日期,并从最里面拿商品,几乎都是选择表面方便拿取的商品。与此同时,记者还在冷冻食品区域看到,一些冷冻汤圆、水饺也存在“好货沉底”的现象,摆在上面的都是生产日期比较早的商品,而新货却大都埋在最底下。
一位超市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看似简单的货架摆放陈列,其实是“大有学问”的。如一些利润较大的商品大都摆放在和消费者视线平行的位置,这样能促进不少销售量。促销的商品或新货则放在货架两端。价格居中、消费者选购较多的商品一般摆放在货架中间,这样在方便了消费者的同时也加大了超市的销售盈利,而价格相对较低廉、利润小的商品一般都放在货架最下面。当然,为了能让超市食品更好地周转,超市在货品摆放时也遵循着“新鲜潜规则”,即新进来的货一般都放在货架靠后的位置,而相比已不太新鲜的食品则摆放在最前面人们容易选取的地方。
对此,天津连锁经营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超市新鲜食品靠后摆放的原则并不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而是一种目前商家广泛使用的销售方法。超市在食品有效期内将其销售出去,只要不过期,这样做也是无可厚非的。但超市如果用这种方法销售过期食品,则是不允许的。
不过记者在采访时也了解到了一些消费者的看法,他们表示虽然这是商家的正常销售手段能够理解,但还是感觉这是超市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自己利益的“小伎俩”,似乎让人有点受骗的感觉。作为消费的人还是希望能买到最新鲜的食品,超市也应秉承新鲜至上的原则。如果有即将过期的商品,不应用这样的方法让我们消费者以和新货同样价钱购买,而应换成买赠促销的方式,让我们消费者的购买心理更平衡,牺牲了一部分利润的同时则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