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辽宁省大连市亿合城购物中心发布通知称,因大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家乐福)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故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已经终止,该公司将于2023年2月1日收回该承租店铺,为减少给广大会员及顾客造成损失,己要求大连家乐福提出妥善处理广大会员及顾客事项的方案和措施。
通知还称,为了全体会员及顾客的切身利益,家乐福会员及顾客的储值卡,可至大连家乐福其他店铺进行办理或者消费,或联系家乐福官方客服热线。而家乐福店铺内剩余物品也将请大连市公证处公证完成,所有物品进行一一核实,并搬至公证处指定地点存放。
据大连市民介绍,1月29日下午,因担心购物卡中的钱花不出去,不少消费者希望赶在超市关闭前退卡,也有消费者奔赴家乐福“扫货”,希望尽量减小损失。然而由于超市内货品不足,部分货架出现了货品大面积空置的情况,一些消费者不得已购入“没用”的商品,甚至有消费者一次性购买了上千元的矿泉水。一名消费者称:“本以为即将闭店会打折处理,没想到反而还涨价了。”
家乐福亿合城店店长表示,目前该店是歇业状态,详细情况尚在洽谈中,未有明确撤店信息。针对消费的人在该店购买的购物卡怎么样处理的问题,该店长回复,目前没有购物卡退卡业务,消费者可以到大连市其他两家家乐福店使用。
“我觉得这太不公平了,购物卡里的钱也是真金白银啊。”消费者李先生表示,“而且用卡规则一会儿一个样,让我们消费者十分崩溃。”
不只是上文提到的北京、大连,据新闻媒体报道,沈阳、昆明、无锡等地家乐福门店也出现购物卡消费受限现象,比如有地区规定订单满100元可用购物卡结算15元。不少地区门店出现货架空置现象,商品还出现涨价情况。
1月9日晚间,家乐福方面对上面讲述的情况作出回应,称“在供应商、集团等各方资源协调、支持下,我司供应链在有序优化中,将持续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更丰富的商品选择”。关于倒闭传闻,家乐福方面称会持续深耕中国市场,提供至好至省服务。
但家乐福的声明并没有让我们消费者的担忧减少。家乐福此次事件也加剧了消费者的不信任,不但如此,也引发人类对于购买超市购物卡的疑虑。
家乐福作为昔日的商超龙头而被消费者熟知。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1959年的家乐福集团是大卖场业态的首创者,是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家乐福于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鼎盛时期在国内有210家大型综合超市以及24家便利店,覆盖全国22个省份及51个中大型城市。
2019年,家乐福中国80%股份由苏宁国际完成了收购。但选择苏宁后,家乐福依然自身难保。此后的两年中,家乐福中国门店连续亏损,关店速度也在加快。
根据公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家乐福2020年门店数净减少5家,2021年门店数量净减少23家。苏宁易购2022年三季度报告门店变动情况显示,2022年前9个月,家乐福超市一家新店未开,却关闭了54家门店。
报告显示,苏宁易购仍处于净利润亏损状态,其中很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家乐福业务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带来规模下降较快,较高的固定租金成本难以分摊。苏宁易购在第三季度已全方面开展家乐福业务调整,其中就包括关闭部分区域门店,聚焦优势城市经营,提升规模效益。
很多退卡失败的消费的人在相关平台做维权,涉及的地方包括北京、昆明、沈阳、大连、秦皇岛、无锡、青岛、呼和浩特等多个城市。
2月2日,记者在哈尔滨一家家乐福内注意到,超市货架上货品不全,摆放了很多空盒。一名消费者介绍,一些常见日用品等多为“福气心选”商品,也就是说无法用购物卡付款,而手中的购物卡也没有黄牛愿意回收,只能硬着头皮买,“一家三口就像寻宝一样找可以用卡结算的商品。”
对于为何购物卡消费受限,家乐福相关负责人1月9日曾回应称,正通过积极协调,多举措优化商品供应链效率,给消费者更丰富的商品选择。记者从家乐福工作人员处得到相同的说法,“不会退出市场,卖场正在跟供货商沟通,慢慢恢复后将能恢复购物卡使用。”
虽然家乐福方面否认了上述传言,但目前购物卡的有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除面对消费者维权外,被解聘的员工也陆续走上维权之路。一名沈阳市原家乐福员工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称,其在去年已被解聘,按照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与家乐福签订了经济补偿金协议,约定分四期每月进行支付。然而去年年底,家乐福方面将员工赔偿金从四期改为十六期支付。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多地相关部门开始介入调查或约谈家乐福在当地的相关负责人。其中,辽宁大连市商务、市场监督等多个部门已经约谈家乐福相关负责人,要求其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不得违反购物卡(预付卡)使用的相关条款。云南昆明市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积极联动,自2022年11月起持续对昆明家乐福超市开展调研调查,并多次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企业整改。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家乐福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约定,提供商品或者为广大购买的人办理退卡。”
陈音江: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实质上是预存了现金,那么卡里的金额应该是可以当作现金使用的,他可以分批次地兑现商品或者服务而不应该受到限制。如果现在家乐福不能按照售卡时的约定来提供商品,实际上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依据《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能要求家乐福继续履行约定,换言之,购买所有品类的商品都可以把购物卡的金额当成现金来使用。如果家乐福不能按照当初的约定来提供对应的商品,应该依据法律和法规给消费者办理退卡,支付相关的利息。
如果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消费者还能要求赔偿,比如购物卡的成本费、维权产生的交通费等。
陈音江:消费者遇到这一种问题,可以首先持购物卡和相关凭证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无法退卡,又不能继续提供对应的商品或者限制购买,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投诉,请求调解。如果通过调解还不能解决,消费者能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音江:当然可以去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消费的人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权益受损的,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是消费的人自己去购买的,保留了凭证和协议,证据就更充分一点。但如果是亲友赠卡或单位作为福利发放的,只要你保留了购物卡,能够证明卡内还有余额,一样能去维权去协商。另外,商家在发卡的时候,在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布的格式条款,实际上都是消费的人维权的证据。
此外,多名律师也表示,家乐福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的人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来源 育见新闻(ID:cetv-1news)综合自央视网、澎湃新闻、上游新闻、北青报等